1.项目概况
为了给广大高速出行消费者提供更加丰富、优质的商品和服务,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代理)受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报名。
2.采购内容
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自营商超购物袋采购,预计采购50万个(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每次起订量不少于5万个。
具体采购要求如下:
3.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及要求
3.1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商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厂家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若是厂家响应,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生产资质、许可材料;若是经销商响应,应持有厂家合法供货渠道证明(渠道合法授权或代理合同)。
(3)经销商具备向辽宁高速供货的合法能力:提供厂家或厂家合法委托的经销商出具的辽宁高速经销合同或辽宁高速授权等证明材料。
注:若出现厂家同经销商或同一厂家不同层级经销商对本次招商提出响应的,招商人可视情况按以下顺序优选:厂家、上级经销商、次上级经销商……。
3.2信誉要求
(1)供应商单位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商项目所在地的经营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供应商单位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供应商单位无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供应商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
(5)供应商、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等)、被授权委托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6)供应商、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等)、被授权委托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申请。
4.供应商申请材料准备时间
请供应商即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准备申请材料,按照申请材料目录(见附件2)及申请材料格式(见附件3)编写。
5.材料递交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16时前,将上述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按顺序汇总至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1967261707@qq.com】,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名称】+购物袋征集申请材料”,并电话告知招商代理公司确认,联系电话: 024-83733442-84 。
招商人视清查情况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各类资质证书、荣誉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
6.文件清查
招商人对供应商申请材料进行清查。
7.前期商谈
招商人邀请参加征集的供应商携带相关材料进行前期商谈。
8.确定最终参与商务谈判供应商
招商人通过对供应商申请材料清查及前期谈判情况,择优确定最终参与商务谈判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商务谈判通知及商务谈判文件。
注:若最终确定可以参与商务谈判同一品牌的供应商为多家,则招商人可以邀请其采用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的招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东北新闻网》(http://news.nen.com.cn)和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enfpforum.com)发布。
10.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本征集公告有疑问的,应在本征集公告规定的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商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出质疑受理期限的质疑将不再受理。
招商人保留对响应人所提交的各类申请材料进行验证的权利。验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考察、文件核查、网络验证、向相关机构或单位求证等。
在招商活动的任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文件清查期间、谈判期间、确定成交人之前或之后,本招商人均可启动验证程序。
一旦核实响应人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招商人将立即取消该响应人的参与资格。如果该响应人已经被确定为成交人,招商人有权解除与该成交人已经达成的任何协议或意向,取消其成交资格。
11.联系方式
申请受理单位: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飞云路7-1号
联 系 人:倪灵旭
联系电话:13840596367
招商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项目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24-83733442-84/15909821279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